公租房是社会保障型住房怎样才知道公租房申请通过
目前关于到公租房是社会保障型住房怎样才知道公租房申请通过这一类的信息是很多小伙伴们都非常关心的,很多人也是经常在搜索关于公租房是社会保障型住房怎样才知道公租房申请通过方面的信息,那么既然现在大家都想要知道此类的信息,小编就收集了一些相关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1、到本地管委会询问。
2、先登陆到本地市国土房管局的网址,再去住房保障页面查找即可。
3、拨打本地市住房保障办事处的电话,依照人工查找的提示操作,或者自己按照提示音输入身份证查询。
公租房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6、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猜你喜欢
- 11-19
- 11-19
- 11-19
- 11-19
- 11-19
- 11-19
- 11-19
- 11-19
最新文章
- 11-20
- 11-20
- 11-20
- 11-20
- 11-20
- 11-20
- 11-20
- 11-20